2015民生散文选本(全文在线阅读) >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一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了,把盏竟夜长谈。他20世纪80年代中期自复旦大学本科毕业后即赴美,近三十年过去,英语的流利程度不在母语之下。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并长时间固定在此一话题上。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毕竟如今说方言的时候不多,聊天中对个别语词一时感到生疏迟疑时,我就改用普通话,而对方更是习惯性地时常冒出一两句英语。
当时倘若有外人在场,一定会觉得这个情景颇为怪异。
故乡在冀东南平原,方言中有很多生动传神的地方。譬如表示时间的词汇,中午叫作“晌午”,上午便是“头晌”,下午就成了“过晌”,傍晚则叫作“擦黑”。表示动作的,滑行叫“出溜”,整理叫“拾掇”,“我去某某家扒个头”说的是不会待上很久,很快就离开,仿佛只是到人家门口探一下头。对某件事情感到不舒服是“腻味”“硌应”,说一个人莽撞是“毛躁”,不爽快是“磨叽”,不靠谱是“不着调”,讲话夸大其词或不得要领是“瞎扯扯”“胡咧咧”,办事没头绪是“着三不着两”。还有一些读音,难以找到对应的字词,暂且不谈。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这个词,最早是听已经故去几十年的奶奶说的;那句话,出自耄耋之年的姑姑之口;那个说法,来自村子里一个倔强的孤身老头……
友人感慨:真过瘾,今天晚上说的家乡话比过去多少年中加在一起都多。
因为这个话题,很自然地联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一个场合。一个短期的培训班上,来自不同省份的学员,在一次联欢活动中,分别用各自家乡的方言,描述某个动作、情感、状态。吴越方言的温软柔媚,东北方言的幽默亲和,陕西方言的古雅朴拙,湖北方言的硬朗霸气,巴蜀方言的豁达谐谑……观众兼表演者们乐得前仰后合,笑声一波波响起。
这真是一次难得的体验。语言通常是作为思维的工具,描绘具体的对象、客体,比如人物、事件、风景,也表达对于世界、对于生活的观念和看法,而本身却很少作为被打量被分析的目标。但一当语言成为目标时,你就会发现,原来它就蕴藏了那样丰富的美,那样奇异的魅力。
就仿佛人的一双眼睛,通常是用来发现外界万物之美的,但当它本身成为艺术描绘的对象时,也成就了众多名作。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罗中立的《父亲》,其非凡的魅力、深刻的内涵,离不开对眼睛的出色描绘。前者,神秘的笑容里,似乎有几分隐约的揶揄,几分暖昧的期许,指向的是怎样的人生谜语;后者,被岁月风霜严酷地雕刻过的脸膛上,凄楚和迷茫的眼神后面,又藏着怎样卑微的恳求?
光线照射之处,事物明亮而生动。
语言,就是那一道道投射向生活的光束,有着繁复摇曳的色谱和波长。
二
对语言的命名,也如同语言本身一般丰富多姿。
法国哲学家萨特曾将语言比作“触角”和“眼镜”。凭借着它,我们触摸事物,观察生活,和存在建立起真切而坚实的关系。世界在语言中显现,就仿佛白日在晨曦中降临,就仿佛风暴在云朵中积聚,就仿佛一滴墨汁在宣纸上慢慢地洇开,化为一只蝌蚪,一片花瓣,一粒石子。
语言当然首先是为了表达和交流,但在这种工具性质的功能之上,更是别有一种自足的、丰富的、博大而精微的美。
深入感受并准确地欣赏这种美,是需要条件的。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
而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