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团圆》里,张爱玲写到她曾在胡兰成家留宿,看见胡那个已经登报声明离婚、但还住在他家里的“前妻”全慧文:“房门忽然开了,一个高个子的女人探头进来看了看,又悄没声的掩上了门。九莉只瞥见一张苍黄的长方脸,仿佛长眉俊目,头发在额上正中有个波浪,猜着一定是他有神经病的第二个太太,想起简·爱的故事,不禁有点毛骨悚然起来。”
张爱玲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像,全慧文和《简·爱》里罗切斯特的妻子一样,都是被取而代之的人,都被她们的丈夫描述成“疯女人”。胡兰成说,他参加“和平运动”后办报,赶写社论累得发抖,对着桌上的香烟都没力气去拿,回家来全慧文发神经病跟他吵,瞎疑心。
张爱玲不太信胡兰成的说法,她亲眼目睹的全慧文,并不像有神经病。她怀疑这是胡兰成为自己迎娶下一个女人而找的借口“她神经病发得正是时候。——还是有了绯雯才发神经病?也许九莉一直有点疑心。”
张爱玲真是清醒到极点的人,热恋中仍然不给对方足够的信用额度,但这怀疑很有道理啊,如若全慧文真是个“神经病”,像胡兰成这样热衷于将生活戏剧化处理后,再朝外界展示的人,怎能忍住不津津乐道?
胡兰成只说,全慧文的神经病是在香港得上的,那时胡兰成每每出门,总有邻家妖艳的妇人过来招呼,一边问好一边贴在他身上。全慧文从窗口看见了,心里很不舒服。她转脸去质问胡兰成,他说香港女人都这样。全慧文从此有了“神经病”,不许他出门。
这都是胡兰成单方面的诊断,全慧文始终沉默,最多只能从门口探一探头,没有给自己辩护的权利,难怪张爱玲要疑心。同人不同命,为什么我们会很轻易地相信《简·爱》里罗切斯特的说法呢?那个被关起来的“疯女人”,真的是个“神经病”吗?
所有关于“疯女人”的说法也都来自于罗切斯特,他跟简·爱形容当年的自己,如无辜小绵羊:“十八岁时我跟你一样——完全不相上下。造物主本来是想把我造成一个好人的……我深信,更多的是由于环境而不是天性,使我成了一个最平凡无奇的罪人,终日沉溺于有钱而无用的人想用来点缀生活的种种猥琐无聊的放荡生涯中……”看到这里不免好奇,生活到底对他干了什么,使他如此苦大仇深?
这个谜底到后来才被揭露,不过是他爸不愿意分割家产,全留给了他哥哥,本着对他负责任的态度,从西印度群岛给他找了一个自带三万英镑嫁妆的姑娘伯莎。这姑娘既美貌又风情,按照罗切斯特的说法,她和她的家人,几乎把远道而来的他,当成了《西游记》里的御弟哥哥:
“她家的人很想抓住我,因为我出身名门。她也这样想。他们让她衣着华丽地在舞会上跟我见面。我很少能单独见到她,和她个别交谈就更少了。她千方百计讨好我,拼命显示她的美貌和才情来讨我的喜欢。她那个社交圈的男人似乎都爱慕她,嫉妒我,我给弄得飘飘然了,激起了劲头,我的感官也兴奋了起来。由于幼稚无知、缺乏经验,我自以为爱上了她。社交界无聊的情场角逐,青年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使一个人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刺激我,她又引诱我,使得我几乎连自己也未弄清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
这段话让我想起什么?还是张爱玲,她曾引用一本主要是用来讽刺女人的《猫》里的句子: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奔着三万英镑和伯莎的美貌而去,相貌平平还自称是英国侏儒的罗切斯特,此刻亦声称自己只负责懵懂。
似乎是这不谨慎惹的祸,婚后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她,这当然是她的错,可是我并不知道这位伯莎女士到底做错了什么。罗切斯特说得很不具体:“我简直拿不准她的天性里是否还有点美德存在。无论从她的心灵上,或者是举止中,我都既看不到谦逊,也看不到仁慈;既看不到坦率,也看不到雅致——可我竟娶了她——我真是个又蠢、又贱、又瞎的大傻瓜。”
罗切斯特好像是在深刻地自省,但我们都知道,“我真是瞎了狗眼”这句话,可当语气助词用,只是将对方贬损得更严重点。
尽管如此,他说他依然不想拿这些来怪罪妻子,然后又滔滔不绝地对她进行看似有力其实空泛的指控:“我发现她的性格与我格格不入,她的志趣令我反感,她的心灵庸俗、猥琐、狭窄,奇特地怎么也引导不到任何高一点的层次、任何宽一点的境界。”我把这句话理解成自夸,跟这样一个人格格不入,当然他一定是不庸俗不猥琐层次高境界宽的了。
他发现自己不可能跟她舒畅地在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甚至是白天的一个小时,“我们之间根本无法进行亲切的交谈,因为不管我谈起什么话题,马上就会从她那儿听到既粗俗又陈腐、既乖戾又愚蠢的回答……”
早年我看到这段时,犹如简·爱附体,对这个男人立即有了深刻的同情,如若我是简·爱,也会觉得头顶冒出神圣的救世主光环吧,前任的不堪,对应着自己的卓越,我应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爱情,当成观音的甘露,滴到他头上。如今逐字看来,只觉得满满都是槽点,结婚会就发现一个小时都受不了,结婚前你干嘛去了呢?再说,看在那三万英镑的份上——别说我俗,三万英镑在这桩婚事里本来就是一个重要的筹码——也不用把话说得这么满吧。
另外,罗切斯特这口气,我听着也耳熟:我老婆很庸俗,我的老婆不理解我,她特别没见识,我跟她在一起真是活受罪……多少男人这么说。乍见之欢,终究要变成日久生厌,今昔对照,眼前人像是变了个人,这是人之常情,问题只在于,说这话的男人们,对于人性与自身都缺乏了解,眼看着红玫瑰变成蚊子血,便觉得,全是对方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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