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赛斯的第三届学生,听说他从第四届往后已经不满足于请学生在各大食堂的顶层零点,转而奔赴五道口开拓广阔新天地。
哪怕在他的请客地点仍流转于学校食堂时,这顿晚饭也总是值得期待的。与我们预料的相反,赛斯才是一直发问的那个,例如“想吃什么菜”、“为什么要读心理学”、“上大学感觉如何”。我们还等着他发表人生真谛,而他只是想知道我们喜欢葱油饼还是米饭。
第一个人说米饭,后面的也就跟着米饭了。我们转向更难的问题。为什么学心理?我不清楚其他领域的教授是否也会乐此不疲地打听动机,但心理系一直如此。或许他们相信学心理的志向会比学经济管理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来得更加离奇,因此有额外解释的必要与乐趣。
赛斯后来才知道,班上一半以上的学生是接受了调剂——在中国的高考制度下,要想确保被这所知名大学录取,五个志愿里总得有一个保底的,而心理学便肩负了这个重任。剩下的人中,有些想当心理医生(治别人或自己的病),有些奔着学读心术,有些则是兜兜转转实在看其他专业都没什么意思。他们把心理学填在首位,毫无意外地入选。
而赛斯呢,大家自然而然地问起。他自波特兰里德学院心理系本科,成为布朗大学博士,直至全美专业排名第一的加州伯克利大学终身教授,然后一待就是三十年。
他的回答很简单:因为从小就想当科学家,而心理学是科学中最有意思的一门。
同桌人吃着香辣烤鱼、干煸豆角和白米饭,似懂非懂地点头同意。
在他的课上,学生们被要求观察校园现象,然后设计自己的实验。经全班匿名投票后,其中一项关于群体从众倾向的研究在第六教学楼的电梯内展开。上课前的早高峰,近十名学生挤到电梯里,一齐背朝电梯门,费力憋住笑。走廊中留守的观察员负责记录陌生人走进电梯后是否转身。
实验的结果令人失望,他们没能重复出索罗门·阿希(SolomonE.Asch)于1956年发表的经典结果。当年,这位社会心理学家邀请123位男性来到实验室进行“视觉辨别”任务:从三条线段中选出最短的一条。答案是非常明显的,可在心理学家假扮的“同伙”的影响下——他们会首先给出错误答案,留被试(编注:被试,指心理学实验中接受实验的对象)最后一个发言,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从众,也给出了错误答案。
可在赛斯学生们的实验中,苦守的近半小时里,甚至没有一个陌生人因“从众”而转身背对电梯门——大部分人在门开的当下就满脸讶异、快步走向楼梯间了。后来学生在分组反思失败的实验时,将原因归结为自己“笑点过低、吓跑了被试”。赛斯沉吟片刻,接受了这个解释。
学期过半,他布置的阅读材料是TheManWhoWouldBeQueen,介绍了同性恋取向的生理基础。事前赛斯曾被友好的同事告知,大部分中国人对同性恋者尚持有从回避到反感不等的消极态度,所以他有些意外这本书在学生中引起了相当热烈的讨论——对于大一新生而言,明目张胆的恋爱无疑是新晋特权,而同性恋情更是在一系列网络流行词的攻势下成为了时髦话题。有学生甚至在看完书后去工体北路的酒吧猎奇,将身着红裙、肩披长发的男人背影以及出租车司机如何停下又驶离都原原本本写进了报告中。对于他的阅读材料,学生们并未完全记住基因、激素和神经递质如何造就了人们各异的性取向,正如人人不同的长相一样,但他们大多都赞同,接纳真实的自己属于勇敢的行为,值得敬佩。后来有人将毕业论文定题于此。
三
关于赛斯个人感情经历的讨论大约也是从那时开始的。起因是他在黑板上留下自己的邮箱,@符号前的字母拆开来,赫然写着“两个乌托邦人”。可除了他本人,那另外一个乌托邦人是谁呢?
赛斯终身未婚,没有已知的绯闻,也不像藏着秘密情人。在两节大课的课间,学生们用中文推测,或许他曾经爱而未得,要么得到却失去了,最后成为孤家寡人。大家表情上一致的遗憾,几乎如同看到了自己精心设计却惨遭失败的实验。孤独不一定是可耻的,但应该蛮可怜的——潜台词里是这样一种观点:两个人老去总好过一个人。
好奇的学生于是结队去拜访他。为了更清楚地演示实验装置,赛斯把officehour的举办地改到了自己家中——教工宿舍顶层的两居室。屋里温度比楼道暖和了不少,刚爬完六层的学生气喘吁吁。赛斯指指书房的藤椅,示意他们可以把大衣搭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