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接触大量铅字
我们的专家们在教育阅读方面提出过许多愚蠢的主张,但最蠢的莫过于让孩子读大量内容空洞、充满插图的书,并问他们一大堆白痴级的问题。他们管这个叫做让孩子们“准备阅读”。
同样的现象发生在孩子学习说话的过程中。我们还是孩子时,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智力成就便是在大人觉得他们可以“教”我们说话之前,我们就已经学会了。孩子们通过听周围人的谈话来学习说话,而绝大多数成年人并不是为了要给孩子做示范才说话的,他们之间互相交谈是因为他们有话要说。婴儿用直觉获得的关于讲话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件“正经事”。大人们通过说话来让事情发生。他们说了,事情便真的发生了。幼儿思考着、感觉着,断定说话是个相当严肃的行为,很值得一试。
小的时候, 我也像很多孩子一样是自己教会自己阅读的。没有人教我,而且就我记忆所及,也没有谁经常帮助我,或是大声地给我念书。长大了一点以后,一个老奶奶来念书给我和我姐姐听,不过那时我们已经是熟练的读者了。她给我们念杜利特尔博士的书。她会坐在沙发上,我们一边一个地挨着她,那真是很温馨、快乐的场景,而且她念故事的时候是那么郑重其事,没有一丁点儿的装腔作势,没有丝毫的嗲声嗲气。
还有一个让我愿意读书的原因是,我小时候(很久很久以前)的儿童书籍几乎没什么插图。即使有少数的几幅也是气派庄严,很多都是安德鲁•韦思的父亲——N•C•韦思画的。海盗、骑士、苏格兰高地的酋长——都是很棒的图画。但是因为每本书里的插图都不够多,你无法从画面上猜出故事里在讲什么,因此要想弄明白这些画面里的情节,就必须去阅读。于是我很快便学会了。
要使孩子们进入阅读的预备状态,就要让他们接触大量的“铅字”。不是图画,而是文字。他们需要让自己的目光沉浸在这些铅字里,就像是再幼小一点的时候,他们让自己的耳朵沉浸在大人的交谈之中一样。一些时候之后,当他们看了越来越多的字,这些看上去奇怪的形状、弯曲的线条逐渐地变得顺眼、清晰,看上去面熟了。这时的孩子还不认识这些字母与单词,但端详了一页关于印第安人的文字后,开始发觉这个字母出现在“这里”,那组字母出现在“那里”还有“那里”。我小时候就是这样。学会“认出”字母与单词之后,然后开始思忖这些东西的意思。没有前面的过程,这些是不会发生的。就好比我要学习一门外语,在我的耳朵变得敏锐到足以从别人的谈话中分辨出某个特定的词之前,光是告诉我它的意思是于事无补的。
从这些可以得出一个具体的建议。我建议所有希望孩子能更容易地“找到”阅读诀窍的人们,你们应当把大字号版的《纽约时报》作为让孩子们进入“预备阅读”阶段的读物之一。它的字体够大,孩子们易于辨认;它是成人世界的一部分,因此看上去更有吸引力;它是严肃的;它包含真正的信息;它可以挂在墙上,但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不用担心被撕破或涂抹。
另外我还要建议,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不仅仅是在预备阅读的阶段,而且还要在其后的一段时间,应当在小孩子们的视野范围之内放置所有来自于成人世界的带文字的东西,诸如时刻表、地图、票据存根、信件副本、政治海报、账单、各种各样的办公表格、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合同副本、保修单,以及在银行之类的地方找得到的所有那些随手丢掉的小纸片——一句话,就是许许多多来自于神秘而又有趣的成人世界的东西。哦,最重要的,就是旧电话簿,尤其是电话簿的分类广告手册。说到社会研究,翻看一下黄页便知道社会中的人们都在做什么以及将要做什么,这比任何一本教科书都来得更有效。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发明轮子
格伦达•白塞克斯所著的《工作中的人们》(Gnys at wrk1)是一本读起来让人很愉快并能受到启迪的书。它详细记录了作者的儿子保罗的有趣故事。保罗像西摩•帕佩特在《意识风暴》中提到的那样,即自己独立学习。保罗给自己创建了书面英语的范文,当然起初是很粗糙幼稚的,但他持续不断地修改,直到它们最终符合了社会通行的书面英语的规范。《工作中的人们》同时也是一本极好的范例,它显示了富有同情心并对孩子充满信任的老师对于学生的帮助,这种帮助并不在于替孩子决定学什么,而是鼓励和帮助他们去继续他们正在进行的学习。《意识风暴》给那些试图应对学校制度的父母以及那些试图改变学校制度的老师和其他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
保罗•白塞克斯从5岁开始写字,第一个字条是写给他妈妈的控诉信。当时他妈妈正忙着和朋友们聊天,没注意到孩子想跟她说话。保罗试了几次,都不能把妈妈的注意力转移过来,便走开了,很快带着一张字条回来,上面写着:RUDF。幸运的是,他有个聪明的妈妈,她破解了密码,知道保罗的意思是:“Are you deaf ?” (你聋了吗?)领会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妈妈迅速给予了孩子所需要的关注。
当这个孩子开始学习书面英语时,妈妈从始至终地观察着他的学习方式。在书的序言里,白塞克斯夫人写到:当我从儿子的婴儿期开始记录他的成长情况时,并没意识到我是在搜集“研究数据”。我只不过是个有记录癖好的母亲……当保罗开始学拼写时,我对这一过程惊奇不已,而且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直到后来我听说了查尔斯•里德关于儿童自己发明拼写方法的研究,并为他的工作成果所激励时,我这才想到我的记录也可以成为“研究数据”……
我希望这个研究结果有助于鼓励我们去关注处于学习行动中的每一个个体的特殊性,这种结果不会笼统地适用于所有孩子。而且我的确把学习称为“行动”,就像戏剧与运动一样……
……如果我不是一个母亲,一个像这样的具体而漫长的个案研究可能是无法操作的。
在序言里,白塞克斯夫人描述了保罗是怎样对待她的研究的:
起初,保罗没有察觉,也不知道我的录音机和笔记本的作用。当他开始明白一点儿的时候,大约是6岁的样子,他很得意于我对他的兴趣和关注。7岁时,他已经开始观察他自己的进步了。当我把保罗早期写的东西在桌子上摊开时,他喜欢和我一起观看并试图读出来……保罗观察到我把他问的一个关于拼写的问题记录了下来,我问他觉得我这样记录怎么样。“等我长大了我还能看到我小时候问过的问题呢。”他这样说。
8岁起,他的自我意识已经发展到要抗拒这种明显的观察与记录,于是我便停止了……他仍然把他的书写作业拿来给我看,和我一起分享它们的重大意义。9岁的时候,他开始参与研究,琢磨起来自己为什么曾经写出那样的东西,或是会那样去阅读一本书……
这项研究成为了我们之间的一个特殊纽带,一种让我们分享彼此的工作成果的乐趣,一个可以让我们共同去欣赏保罗的幼年生活及其成长过程的机会。 我逐渐学会欣赏儿子身上的某些特质,如果不是借着这个研究,我或许没有机会发现。
在我和比尔•赫尔一起教五年级的日子里,我开始细心留意孩子们在课堂上的言谈举止,并用他们不容易看清楚的很细小的字体记录下来。他们知道我在写关于他们的事情,起初曾带点怀疑地问道:“你在写什么?”但慢慢地,他们开始懂得我并没有把他们当成怪异的实验室动物,而是喜爱和尊重他们,并在努力地通过他们的眼睛来观察学校这个小世界,于是,他们对我的记录感觉自在些了,如果能知道我究竟想要从他们的学习中了解什么,可能就更好了。换句话说,我本应把他们变为我的研究的自觉参与者。
很多孩子,究竟有多少我也不清楚,似乎是从写字开始学习阅读的。《工作中的人们》绝非我读过的第一部关于孩子们用自己发明的拼写法来写字的著作。多年以前,我看过卡罗尔•乔姆斯基写的同样主题的文章,她在这个领域作了很多有意思的研究。她的文章中有一处至今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不少孩子拼写以字母tr开始的单词时,如tree、train,等等,都会把t写成ch或h。一开始这让我困惑不解,但如今我学着去发现让孩子们犯“错误”的原因。我试探着念tree, train等词,仔细听自己的发音,结果惊奇地发现,那听上去的确非常像是chree和chrain。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格伦达•白塞克斯还是其他许多用自创拼写法写字的孩子的父母,他们都没有教孩子“发音学”或教他们学写字,甚至并没有格外鼓励他们写字,可能顶多是自己写字的时候,孩子在旁边看着。孩子们只是曾被告知字母的名字,之后这些孩子便自己弄明白什么样的辅音发什么声音。像保罗•白塞克斯一样,孩子们起初把元音都漏掉了,这种自创的拼写方式非常像日后许多成年人花钱费力学习的“速记法”。
正如白塞克斯夫人在一个又一个例子中所清楚表明的,保罗并没有“学写字”,即学并运用那些被学校称为拼写技巧的东西。从一开始,他写字是因为他有事情要对自己或是别人表达。
和他的父母一样,写字(以及阅读和谈话)对保罗来说,具有个人的和文化层面的意义。我们人类是要让自己的行为富有意义的动物。而语言,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创造和分享意义的重要手段。
在白塞克斯夫人对保罗所做的研究中,她问了他许多学习上的问题,做了许多类似测试那样的考查。但这些考查的目的,不同于大多数学校考试的目的是发现他“不知道”,也不是证明他没学会他本应该掌握的东西。白塞克斯夫人知道保罗正在学习。她想知道的是,保罗是怎么学的。保罗也知道她的目的。她对保罗的学习方式非常感兴趣,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她的确是)对另一个科学家(保罗也的确是)所进行的研究感兴趣那样。这里一个很重要的意义是,他们是平等的。她或许懂得更多的英语,但他比她更了解他自己懂得多少英语,也更清楚他将怎么继续学习更多的英语,他的这些知识对于他妈妈来说,比起他妈妈的知识之于他,起码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在给自己设置学习任务的时候,保罗能把任务的难度保持在具有挑战性的水平上。他并不满足于重复自己的成绩,而是自发地进入下一个更难的阶段……像许多孩子主动会做的那样,他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在难度上循序渐进的计划。
所有的孩子在长大到进入学校之前都会这样做。非常常见的情形是,孩子们会把学校的功课要求视为威胁,因为一旦无法完成学校的课业要求,孩子们就很有可能产生深深的羞耻感,甚至有被体罚的危险。这种威胁感让孩子们从天生的挑战自我的习惯中脱离出来,甚至在学校以外也变得一蹶不振。“自创拼写的孩子们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能搞明白许多东西。这可能也是很多孩子在接受正规教育之前就自己学会了阅读的原因”。
这就是我不接受那些“教孩子这个”和“教孩子那个”的书的原因。它们很有可能会摧毁孩子们自主学习的信心,并让他们相信他们只有通过别人才能够学习。
正如肯尼斯•古德曼、查尔斯•里德和皮亚杰所持的观点,孩子们的错误并非偶然,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知识体系的体现。如果老师能够把这些错误看做是自己传授知识的方法或是方式上的失误,而不是孩子应该被谴责并根除的过错,学生们倒有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更有建设性的观点。
以上是西摩•帕佩特在《意识风暴》中的观点。孩子们在操作电脑时,如果机器出了“错误”,也就是说,电脑没有按指令给出想要的结果,那些从学校回来的孩子就会说:“全搞错了。”而且他们会从头开始再来一遍。帕佩特会教给孩子,并不是“全”错了,只不过是一个特定的步骤出了问题。在电脑术语中,是程序中出现了“臭虫”,他们的任务只是要“挑出臭虫”,找到出错的那一步并纠正它。
我在教那个五年级班的时候,很多学生填表格常常会把她们的性别填成“grils”(烤肉)。我总是被这个错误逗得笑起来,觉得这不过是她们粗心造成的。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孩子们管她们自己叫“烤肉”,是理性思考的结果,是绝对按照老师教的方法做的。老师要她们按照单词的发音边念边拼写。她们学到了字母gr在一起时发“gurr”的音,于是她们写下了gr。接下来要对付的是发“ul”,她们学到应该把l放在结尾,又知道词里有个i, 于是当然就只能拼成gril。无数的大人都毫不犹豫地指出gril是错的,我也没有例外。但这没有用,下一次她们想要写girl(女孩)的时候,还是会继续按照老师教的发音规律拼成gril。如果我那时懂这个道理,就应该说:“你们的大方向是对的,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英语用字母g-i-r来发出“gurr”的发音。”学生们便会说:“哦,知道了。”而且从此不会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