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像人生,不是吗?我们一开始都是牵着自己的手,其实也知道有人在拉着我们衣服上的帽子。后来在贺曼店因为我牵着自己的那只手老想摸水晶饰品,结果被打了一下——充分证明了有时候独立也会给你惹上麻烦。(之后我再也没在贺曼摸过水晶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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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流逝,一直到我妹妹“小麋鹿”出生了。“小麋鹿”真名叫劳伦,只不过有个周日的早上,我爸正在测试我中学学的法语词汇,他指着桌上的一杯西柚汁问法语怎么说。我正回答说是“pamplemousse”,劳伦正从楼梯上走下来,回答道:“我可不是一头胖麋鹿(plump moose)!”她现在36岁了,还是被我们叫作“麋鹿”。
不过,再回到1980年,我不太记得我妈妈怀孕的事了。我只记得她分娩的那个晚上:我们把东西打包放进车里,我爸妈开车把我先放到恩兹利夫人家。金米·恩兹利(Kimmie Endsley)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姐姐克里斯滕真的非常酷。我也第一次尝试了一种叫“幸运符”(Lucky Charms)的谷物零食早餐。(在文森特路19号,我们只有“麦圈”[Cheerios]和“卜卜米”[Rice Krispies]两个牌子的谷类包装食品。)这就是即将有一个小妹妹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当我妈打电话过来说“麋鹿”出生了,恩兹利夫人问我想不想跟她说说话。我其实并没有想接电话,因为金米和我正玩得开心呢。不过我还是接了电话,知道我有一个妹妹了。
我还听说奶奶和爷爷从新泽西一路开车过来。又一大福利!奶奶给我带了一套茶具作为礼物,祝贺我当姐姐了。我们把茶巾洗了,那是最好的茶具了。
然后“小麋鹿”回家了。虽然我才四岁,但我也知道她很可爱——肥肥的脸颊,肉嘟嘟的腿,圆圆的脑袋。她皮肤是很健康的黑色。这让我很烦恼。她的房间刷成了黄色,这让我更恼火了,因为我的房间就是单调的白色,当时我主观上就觉得很糟。(现在回想起来,她的房间其实是芥末黄,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那么在意。)我也不想和她出去玩——我喜欢和奶奶在一起,就像你小时候也会黏着某个人一样。我当时非常有占有欲,这问题倒不大,因为我才四岁,虽然我有独立的性格,但我当时还不明白大人们也有自己的生活和喜好,也需要偶尔见见朋友吃个午饭或者散散步(或喝点小酒)。我是大家最喜欢的孩子,觉得也必须要继续做宠儿才行。“小麋鹿”出生还没几天就已经把大家累得够呛!
她出生后没多久,我觉得我的这种态度就表现得很明显了。我记得有一次我站在小板凳上刷牙(小板凳上写着“坐或站,这个小板凳真赞”),我还扎着个马尾辫。我妈妈走近我,轻轻地拉着我的马尾辫,说:“今天开始别再这个态度了。”之后,我就开始思考——我当时才四岁——当姐姐的好处。也许真的有些好处呢?也许这个孩子就是那个纯粹因血缘驱使、本能地总觉得我是更酷、更聪明的人呢?
嗯,事实并非如此。结果“小麋鹿”长得比我高,比我瘦,而且还是一个很棒的舞者,经常获奖。她还有点好强。她生气的时候,会推着学步车从大厅那儿踉踉跄跄走过来,咬我的床。她小时候还喜欢吃盆栽里的土,拿着一小瓶(没开瓶的)波本威士忌到处走。她名声大噪的那次是在“自由平原”幼儿园(Freedom Plains Nursery School),骑上一辆小三轮脚踏车对着另外一个孩子堆的城堡开了过去。一般人绝对不敢惹她生气——她会跟你冷战到底的。
(现在,“小麋鹿”和我几乎每天都交流。她能从我的短信标点上看出我是不是不开心,然后马上给我推荐一些美甲店或者“奶昔小站”的甜品来让我开心。她结婚的时候,我花了两周的时间,自制了格兰诺拉麦片卷和百里香烤杏仁,作为宾客的伴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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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家里最年长的孩子都可以证明,作为家里最年长的孩子,做什么事往往都是第一个尝试的,很大程度上就像是弟弟妹妹前进道路上的开路人。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觉得一切都那么神奇,大开眼界。就是从上幼儿园开始我才发现,除了偶尔奖励的“好孩子”甜点蛋糕外,我平时在家吃得真是太健康了。外面的世界有太多振奋人心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