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又在喊我了,这一次我马上站了起来。夕阳西下,已经落到桃园背后了。当时我才十二岁,似乎觉得这个故事朦朦胧胧,没头没脑,无根无由。但我听从了祖父的喊声,这倒不是因为厌烦山姆·法泽斯的唠唠叨叨,而是以孩提的率直本能,对不甚了了的事情一避了之;我们以孩提的天赋对祖父言听计从,并非出于怕他烦躁或者申斥,而是因为我们都相信他素行侠义,都相信他那逐渐苏醒的生命是由一幅又一幅壮丽的(也许稍嫌夸张)图景组成的。
他们都在车上等我了。我一上车,辕马立即起步,它们也急于回厩了。凯蒂钓到一条小鱼,大如马铃薯片,却—直湿到腰部。马车行驶着,辕马已经撒腿飞奔了。经过斯托克斯先生的厨房时,我们闻到一股烹调火腿的香味,那香味一直把我们送到庄园大门。我们转上回家的大路时已近日落,不复嗅到火腿香味。“你和山姆谈些什么啊?”祖父问道。
马车继续朝前飞奔,我们笼罩在薄暮时分一片奇异的、有点不祥的阴影之中,我相信我还能够看见身后山姆·法泽斯坐在木墩上,清晰、滞呆而完整,犹如博物馆中看到的一件长期保存在防腐剂中的标本。不错,是标本。我当时才十二岁,我还必须等待,直到我经历并且超越黄昏的那片阴影,才能理解这一切。然而,其时山姆·法泽斯必定早已作古了。
“没什么,爷爷,”我说,“不过随便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