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兴说,现在我常常想,如果不离开佩芝,我可能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了……
第二日
(下午二时~晚二十一时)
陶兴说——
我接着说吧……
我和佩芝办了离婚手续,不久就调到了省里。我所在的那个处叫二处,主要负责一些政策法规的咨询和解释。处里一共五个人,仨男的俩女的(我来以后就变成六个人了)。一个处长两个副处长,有一个是女的。下边两个科员,一个三十多岁,以前是机关食堂的总务,一个是毕业没几年的女大学生,当时正在谈恋爱。处里给我分派的工作是写材料,主要是写汇报和总结,包括领导的讲话。安顿下来以后,我抽空儿去了一趟学校,就是我读大学的学校。我特意选了一个周末,还是个傍晚,主要是怕碰见老师们,怕跟他们说话。我心里总有一种惭愧之感,觉得自己挺没出息的。这是我毕业后第一次回来,应该说,学校并无多大变化,大门还是那个大门,牌匾还是那块牌匾,主楼还是那个主楼,校园里依然有那么多学生走来走去,有去上自习的,有散步的,有去找人约会的,有去参加什么活动的。可是,学生却不是当年的学生了,这个不用说。我混在师弟师妹们中间,在校园里踽踽独行,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酸楚,刺痛,遗憾,怅惘,自惭,都有。天渐渐暗了,我看着学校主楼的剪影,怦然心动。我还去看了我住过的宿舍楼。还去看了图书馆。我还去看了当年经常在那里上课的大教室。我还去看了一棵下面有一张老绿色长椅的老柳树。老柳树似乎还是当年的样子,一点儿变化都没有……的的确确,学校并没发生多么大的变化,变化的只是我自己。我早就知道我变了……
现在,我变成了一个没有理想也没有抱负和雄心的人,变成了一个心灰意冷的人,变成了一个不知道干啥好的人,变成了一个“准”坏人。我还知道这全是因为我自己,跟别人无关。是我自己不争气,是我意志不坚强,是我缺少某方面的天赋。我还在那张长椅上坐了一会儿,有半个多小时吧,后来来了一对小师弟小师妹,两人热热乎乎的,我才离开了。那天我想了很多。我知道我这些年有点儿混乱,主要是精神上的混乱,甚至丧失了精神,我为此而痛苦。可是,我也算是看清楚了我自己,看清了我身上的很多弱点,有些弱点可能是没法儿改变的。不过总的说来,能够离开县里,还是一件好事,这让我轻松了很多。而且,我也不甘心就这个样子。包括文学,我也并没完全死心,如果有可能,还要试一试,再写几篇小说,看我到底行不行。
但是首先我要做好单位分配给我的工作。要说变化,这也算是其中之一。我是从外县调进来的,这里有很大的人情。刚过来那会儿,我那个同学就笑着跟我说:“我对人家打了包票了……你可别让我坐蜡呀,老大哥……”感觉是在开玩笑,实际却是认真的。他还说:“千万别觉得屈了才,起码也要装装样子,大面儿上总要过得去啊……”我不想装样子,那就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心了,做人嘛,总还是要知道一点儿轻重,对吧?所以,过来以后,我做事一直比较认真,反正就那么一点儿事,实际也不用花多大力气。人就是这样,不知不觉,你就会发生变化。而且,我觉得,这个变化可能更深刻。自从产生这个想法,我感觉自己就像变了一个人,很现实,很乖巧,夹着尾巴做人,而且是毫无怨言的。很长一段时间——起码几年——都是这样。客观上,这倒为我的下一步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指的是后来对我的提拔。来到处里一年左右,他们就给了我一个科级,准确的说法叫科级员。我当时很高兴,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有点儿心花怒放的意思了。说来这也应该算作我的一个变化。要知道,我从前可是个自命清高的人啊,视权势如粪土啊,谁会想到呢,这么一个屁大的小官儿就让我乐成了这样……恐怕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不过,这件事也引发了同事间的一些矛盾,表现最明显的是贺凯,就是原来机关食堂的那个总务。我俩的关系原来还可以,经常一起抽烟胡侃,他还请我去过他家,这件事一宣布,立刻就糟糕了,虽然没说什么话,却觉得特别的不自在,好像我做了多对不起他的事儿。没办法,人就是这样啊。我前面说过,我们处里算我六个人,人人都不简单。处长是个老头儿,没几年就要退休了,胆子小,谨小慎微,跟谁都笑呵呵的。俩副处长一看就面和心不和,在暗暗地较劲,都想坐第一把交椅,有时候也难免碰出一点儿火星儿,搞得大家都挺紧张。处里所有的人就属那个女学生最超脱,因为忙于谈恋爱,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单位的事根本不放在心上。大约就在这时候,我认识了孟芳菲,是别人介绍的,就是那个处长,他老伴儿跟孟芳菲认识。见面之前,处长讲了一些孟芳菲的情况,工作啊,为人啊,听上去不错,还是我的校友。她的情况你了解,不用我细说了。后来就约个时间见了面,处长和老伴儿也去了。这么说吧,当初我并没看上她——别的条件都不错,就是长相差了点儿——男人都是这德行啊,漂亮脸蛋儿比啥都重要,何况我还是学文学的。当时我完全是捺着性子才跟她说了几句话,心里已经把她给删除了。见面结束后,处长问我印象如何,我如实说了。处长想了想说,我看你还是考虑考虑,不要轻易下结论,你也老大不小了,还是个二婚,人家咋着也是个大闺女呀!我仔细想了几天,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最后还是同意了。不然也就没有这场婚姻了。但是从心里说,这场婚姻是很勉强的。当然,我知道孟芳菲是个好人,特别在我出事以后,她的优点就更明显了,我甚至满怀感激,可是,我却一直都不曾爱过她。对孟芳菲来说,这是不公平的,很不公平,不是现在不公平,一开始就不公平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悲剧。是孟芳菲的悲剧,也是我的悲剧。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许就是这场婚姻,为我埋下了祸根。我这样说绝不是开脱罪责,推卸责任,等你听了后来发生的事,就明白我不是瞎说了。后来我曾经对别人说,不论男人女人,在选择婚姻时,一定要选择自己真心喜爱的人,否则必定遗害无穷,你会一辈子都不甘心,觉得委屈,这样也就伤害了对方。这是我的教训,也是我的经验。问题的关键是,我居然同意了这场婚姻——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我当时怎么想的。这场婚姻唯一的好处是拉近了我和处长的关系,事实证明他以后也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这个后边再说。不过当时我好像并没有这样想。也许这是我潜意识里的一个念头吧,这真是一个既可悲又可鄙的念头啊。没过多久,大约不到半年,我就和孟芳菲结了婚。结婚后就住在孟芳菲的宿舍。那地方你去过的,二楼,最里边那间房,有印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