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4)
时间:2023-07-01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柴玉珂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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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997年,北大周其仁教授在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与现状进行曲了实证研究上基础上,从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性,用其所面临的激励问题角度出发,提出了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是“劳动雇佣资本”,1993年,周业安,杨瑞龙则认为从产权的受限制性与人力资本的可抵押性角度提出了企业治理主体的非唯一性, 认为企业的最优安排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散对应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
杨瑞龙在《双重成本约束下的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中指出,之所以先前的研究未能解决经营者的企业所有人的目标背离问题,在于他们没有考虑经理人本身的知识成本。并认为最优决策配署点是代理成本与知识成本两种成本之和的总成本曲线最低点。
吉林大学商学院金成晓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再探讨一兼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中对如何通过企业体制的安排来实现企业的代理成本最小化 (即企业价值最大化)做了经济学上的数理推导。他分别从股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效用函数的分析,最终得到企业代理成本的最小点。认为只有当资本结构的安排使经营者的效用函数中以收入为最主要的变量且其收入的高低完全依赖厂企业的剩余的多少时,控制者的目标才与企业股权所有者的目标最接近,从而使代理成本最低。湖南师范大学的张苏在《激励措施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提出委托代理理论构建的基础一处于经济体中的人是理性人的假定是不对的,他假定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目标效用函数是一致的。在此基础之上,他认为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是使权威配置最优化,而实现这种最优的配置的工具是权威而不是金钱。他从认知学派关于金钱对人的行为激励呈负相关的观点出发,分析了企业能力最大化的企业机制。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的王国生教授则从股本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入手,提出了只有在企业股本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才能推动有效率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摆脱行政过度干预和“内部人控制”并存的困境。高欢迎和高晓路则在其《中西方资本结构、股本结构差异分析与公司治理》中通过对我国和国外的资本结构、 股本结构的比较得出了合理的资本结构、 股本结构是存在的,它与一国经济发展的阶段、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以及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社会的经济、法律、文化制度)有关。认为资本结构应该是动态的,它除了强调债务和权益比例之外,还应该强调权益资本内在的比例关系也即股权结构的安排。清华大学的谢德仁则从大股东可以直接或间接掠夺小股东与债权人的资产动机入手,分析了资本结构中一股独大的风险,从会计的角度对资本结构的优化进行了研究。
2002年,清华大学的朱武祥教授则指出,实践中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 而股权多元化既不是有效的公司治理目的,也不是公司治理有效的手段或必要前提。2002年,唐清泉在其《企业中的代理问题与信息管理》一书中对代理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认为信息的对称程度与企业所处的环境和企业文化有很大的关系,并由此分析了中国、日本、美国的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企业信息的对称度之间的关系,提出了9 个关于信息对称程度的影响因素。
而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稳定成熟期,其原来的家族式经营模式己经成为了其进一步发展的阻碍,如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问题的关键集中到了如何改善和优化企业的股本结构,以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行之有效,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殖的目的这一问题的研究上,国内目前对此的研究应该说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从上述的相关理论中可以看到,中国学者现在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学派,大多是在外国的相关理论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 北大周其仁教授结合我国民营企业的现状,在这方面做了比较具体的实证研究。关于成长性对资本结构的影响,国内学者于90年代末开始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得出不大一致的研究结论,基本可以分为三类:
(一)资本结构与公司成长性之间关系不显著
陆正飞、辛宇(1998)以企业总资产变化率为解释变量,发现企业成长性对与其负债比率负相关,但是相关关系不显著;洪锡熙和沈艺峰 (2000)以过去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为解释变量,对1995-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221家工业类公司进行了检验,发现公司的成长性不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冯根福等(2000)的研究结果也支持这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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