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管人思路(6)
时间:2022-12-16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李娜|龚雪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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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在公司内部形成合理的工作及权力分工。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主管的绩效考核压力,使部门主管有更多精力投入到部门日常管理及专业发展:一方面通过员工能对自己的工作绩效考核拥有一定的权力,从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协调劳资关系,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将极大程度上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状况及企业文化建设。
考核与被考核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建立一个合理的、公平的考核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分工制度,可以避免出现评估中的“智猪模型”,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把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与员工的共赢之道
现今,许多员工对企业的“人身依附”心理已经大大减弱。在联想公司,许多员工喊出的“公司不是我的家”,其实这已经深入人心,为广大的打工一族所普遍接受。付出就要求回报,并不过分。而从公司的角度出发,付出薪酬的前提,是要求员工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在公司和员工既“相互依赖”、又“相互争斗”的博弈中,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薪酬。
其实,薪酬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博弈的对象,这一博弈的过程与“囚徒困境”很相似。由于员工和企业很难有真正的相互认同,双方始终在考察对方而后决定自己的行为。员工考虑:拿这样的薪酬,是否值当付出额外的努力?企业又不是自己的,老板会了解、认同自己的努力吗?公司会用回报来承认自己的努力付出吗?公司方面考虑:员工的能力,是否能胜任现在的工作?给员工的薪酬待遇,是否物有所值?员工会否对公司保持持续的忠诚?
一个企业经营者某次跟朋友闲聊时抱怨说:“我的秘书李丽来两个月了,什么活都不干,还整天跟我抱怨工资太低,吵着要走,烦死人了。我得给她点颜色瞧瞧。”朋友说:“那就如她所愿——炒了她呗!”企业经营者说:“好,那我明天就让她走。”“不!”朋友说,“那太便宜她了,应该明天就给她涨工资,翻倍,过一个月之后再炒了她。”企业经营者问:“既然要她走,为什么还要多给她一个月的薪水,而且是双倍的薪水?”朋友解释说:“如果现在让她走,她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她马上可以在就业市场上再找一份同样薪水的工作。一个月之后让她走,她丢掉的可是一份她这辈子也找不到的高薪工作。你不是想报复她吗?那就先给她加薪吧。”
一个月之后,该企业经营者开始欣赏李丽的工作,尽管她拿了双倍的工资。因为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和一个月之前已是天壤之别。但这个经营者并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炒掉她,而是重用她。
从这个企业经营者角度看,他可以说是运用博弈的理论,通过增加薪酬使员工发挥出实力。如果当初他就把李丽炒掉,这势必给双方都带来一定的不利,而经过这样的博弈,双方都实现了共赢。
但如果从公司的管理角度看,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现象:许多员工在工作中,经常不断地在衡量自己的得失,如果认为企业能够提供满足或超过他个人付出的收益,他才会安心、努力地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把自己当做企业的主人。但是,很难判断、衡量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完成工作,是否能够在得到高薪酬后,实现老板期待的工作成绩。老板经常会面临决策的风险。
由于员工和企业都无法完全地信任对方,因此就出现了“囚徒困境”一样的博弈过程。企业只有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相对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员工能够获取应得报酬,或让员工相信他能够获得应得报酬,这样员工就能心甘情愿地努力工作,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结局。
在博弈的过程中,员工在衡量个人的收益与付出是否相符合时,会有三个衡量标准:个人公平、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所谓的个人公平就是员工个人对自己能力发挥和对公司所作贡献的评价。是否满足于自己的收入标准,取决于自己对个人能力的评价。如果他认为自己是高级工程师的水平,承担着高级工程师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而公司给予的却是普通工程师的薪酬待遇,员工自然就会产生怨气,就会出现两种结果:或是消极怠工,或是选择离开。
企业要想保证个人公平,最重要的就是量才而用,并为有才能者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一味地说教强调奉献不但无济于事,更是对员工的欺骗和不尊重。海尔的人才观是“赛马不相马”,说的并不是不需要量才而用,而是说不以领导对个人的评价作为竞争评价标准,而是以一套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机制,用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绩效作为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要保证个人公平,还应该事先说明规则,保证让双方明白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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