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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壳牌石油(Royal Dutch/Shell Group)——环保为主
2005年排名:4
中文名称:皇家壳牌石油
英文名称:Royal Dutch/Shell Group
总部所在地:英国/荷兰
主要业务:炼油
营业收入(百万美元):268690.0
“环保为主”的意义
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理念,我相信,它将成为中国商业活动中日趋重要的核心。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围绕这三个关键的支柱:人类,地球和盈利。
——中海壳牌总裁蓝仲凯
壳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企业之一,从成立至今已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了,其业务遍布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如今,依然保持着可持续发展的强势品牌,保持着消费者很高的忠诚度。不得不说,壳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其坚实的营销理念——“环保为主”密不可分。尤其是在人们把环保当作一种社会责任的今天,壳牌更是把“环保为主”的营销理念贯彻于发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提供清洁能源。
虽然壳牌集团下属各公司都独立运作,但都遵循同一个营销理念,凭借同一个营销理念作为企业的支撑,这依然是以“环保为主”。壳牌不仅仅要求自己以及下属子公司遵循“环保为主”的营销理念,同时还鼓励业务伙伴也以“环保为主”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企业公民(Responsi be corporate citizen)”,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
在“环保为主”的营销理念指导下,保证了壳牌集团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各方面的表现都达到同样的高水准。坚持“环保为主”的营销理念,不仅使壳牌全方位平衡发展,同时也是它树立品牌形象的动力源泉。
成功之道
以环保为责任
人类:代替我们的社会责任。我深信,没有周边社会的同步发展,公司就无法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地球:代表我们对环境的责任,包括长期保持环境的措施;
盈利:没有盈利我们将无法履行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
——中海壳牌总裁蓝仲凯
逾越百年的渊源
皇家荷兰壳牌集团于1890年成立,是世界最早成立的几家跨国石油公司之一,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石油垄断集团。同时,壳牌也是进入中国能源市场最早的石油企业之一,从成立的第四个年头,便将中国市场作为最具潜力的开拓对象,当它成功走过百余年历程时,已被营销界作为了营销典范,它不仅将“最赚钱”的管理方式引入了中国营销界,更将坚持不已的营销理念——“环保为主”贯穿于发展能源事业的始终。
19世纪90年代初,当时还是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人的马科·森默和森姆·森默兄弟开始在中国发展以煤油为主的贸易和销售业务,并在香港、上海、广州和厦门建立油库。从最初进入中国,到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合作经营,再到成立皇家英荷壳牌集团,壳牌都以“实现清洁、可持续的能源解决方案蓝图”为使命。随着时间的推进,壳牌将这一使命具体融入于“环保为主”的营销理念之中,并坚持以此理念指导集团的发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壳牌已在中国建立了50多家附属公司,业务涉及20多个省市,1000个经销处。新中国成立后,壳牌成为当时唯一留在中国发展的西方石油公司,而且,壳牌在香港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的业务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20世纪80年代初,壳牌先后与埃克森石油公司及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作,开始在中国南海进行石油勘探工作,业务不断扩大,逐渐将五大核心业务都引进中国市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壳牌在中国开始了更加积极的投资建设,壳牌先后于1985年及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了两个合资油库。可以说,壳牌在中国能源市场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离不开所坚持的营销理念:环保、安全、健康。至今,壳牌依然将提供长期可持续的清洁能源方案,以满足未来的能源需求,利用各种形式的清洁能源,与中国合作伙伴共同努力把减轻目前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环保为主”营销理念的具体实施办法。不仅是在中国,壳牌在全球范围内都执行统一的营销理念,将环境建设、安全环保作为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这也是壳牌赢得全球同行业尊重的关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