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于以分权来制衡
春秋战国时代,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传为千古佳话,但这用才背后隐藏的集权与分权的辨证关系更能警策后人、齐桓公在任命管仲之前曾经征求臣下的意见,让同意的人站左边,不同意的人站右边,唯独东郭牙站在中间。齐桓公不解,问问,东郭牙说:“既然陛下认为管仲具备能够平定天下的能力与成就大事的决断力,还不断增扩他的权限,难道您不认为他也是一个危险的人物吗?”
齐桓公沉默一会儿,最后点头。于是桓公便任用鲍叔牙、等人牵制管仲、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首先,领导者要有分权意识,要像齐桓公那样敢于给管仲等人以相当的权力,事实表明,领导说到底是用人成事的艺术,领导者只有善于发现贤能之士而授之以权柄,使之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展所长,才能成就就一番事业。
其次,在分权的过程中,要防止下属集权现象的发生。深刻明白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就必然会产生腐败的道路,设法在下属之间形成权力制衡关系,以防止少数人专断和产生腐败现象。
当今,是一个讲究分权制衡的时代,为了防止权力腐败,任何人的权力都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即使像管仲这样的也不例外,不过需要申明的是,人类社会演泽到现在已经不同于百年之前的专制王权,权力制衡关系是必要的,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某些人的个人专断和权力变异,而不是为了巩固上级领导的权力,更不是统治者所推崇的那种分权治下的权术,再演太平天国以诸王互相牵制的闹剧。
中国行政制度自古就十分重视分权制衡的必要性。
秦汉时,中央设三公九卿。“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他们同为宰相。丞相总领百官,助理万机,为国家最高行政首长;太尉掌军事,一般由皇帝亲自兼任,或缺而不授;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和监察。行政权、军事权、监察权分立。丞相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上听命于皇帝,下有御史大夫监察弹劾。而且丞相分为左右,因此丞相要受到诸多牵制。太尉负责国家军事,废置无常,掌武官的选授和考核等,但无调兵权。御史大夫地位比丞相、太尉要低得多,但却可以监察文武百官,纠弹丞相、太尉。
这种互相牵制的艺术固然可以使权力均匀分散,重要权力集中于中央,君主,然而弄不如也太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多,设官吏会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影响行政效率。而且多设官吏,正职之外又设副职、监察官来互相监督牵制,禁止别人来以权谋私;如果副职、监察官也想以权谋私,谁又来禁止他们呢?再派人牵制副职、监察官,势必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
因此,分权制衡要有目的,有针对性,不能盲目安插牵制职位,防止随入类似于北宋未因冗员过多而不得不变法改革的困境。
综上表明若真要驾驭好“集权”和“分权”这两把剑的确并非易事。但松下幸之助推出的事业都制却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是分散与集中结合得比较紧密,一方面松下公司的事业部,是权、责、利相统一的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事业部的部长被授予公司总经理那样的大部分权力,在产品开发和人、财、物与供、产、销等方面都有自主权。另一方面,事业部又要接受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严格考核。二是松下幸之助灵活地运用事业部制,不断地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对集权和分权进行合理的调整。
有了良好的组织机构,还需辅以合理的责任制形成,使每个部门、每个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使领导系统的整体功能建立在合理的、明确的职务分工、责任分工、权力分工和合理的利益分配基础之上,这样有利于克服职责不清、功过不分、不讲效率的现象,有利于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精神。